【書名】失竊的孩子 THE Stolen Child
【著者】凱斯‧唐納修 Keith Donohue
【出版】遠流

這是第七張屬於我的藏書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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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開始於一個奇幻的傳說,

躲在森林的妖精-大哥布林,
為了重回人類文明的生活,
他們綁架年幼孩子,
進而偽裝成小孩回到原家庭,取代他的生命,
被稱為「調換兒」。

而被綁架的孩子,經過儀式恨會變成大哥不林,
需要等百年之後,才可以挑選適合的人類小孩,讓他重返社會。

當然,在這篇小說中,一切都是事實。

「亨利戴」七歲時,因為和媽媽嘔氣,獨自跑到森林,
也從那天起,他再也不是亨利戴了。

調換兒偷竊了亨利戴原本的生活,
真正的亨利戴成了被喚作「A一袋」的妖精,
漸漸忘了自己的過去。


然而,不管「假的亨利」或是「真的亨利」,
他們兩者都忘了真正的自己,
於是他們奮力地追尋和拼湊過去-證明自己曾經是人類。
哪怕只是隻字片語。

「那是生命的法則。所有事情結束了,就由其他的取代,
不要太依戀任何世界或者其他的人,才是明智之舉。」

這段話源於書中的某配角。
卻也點破配了兩位主角內心沉痛的掙扎。
他們各自以音樂、文字來形塑痛苦,
以便減輕這份不願被遺忘的痛苦。

「過去」,「放開」亦或「不放」?

我想最後兩位主角都找到了他們的答案,
這並不是兩擇一的選擇題。
腦子可以永恆地留存過去,但是心卻要放開,
如此,才能面對未來、奔向未來。

文本的基點雖是一個特殊的奇幻題材,
但是讀來卻完全不是那一回事,彷彿一切都真實存在。

小說共分36章,
每章分別以兩位主角的第一人稱來鋪陳,
除了描寫他們纏繞著過去的沉重生命外,
關於調換兒偽裝小孩和大哥布林的野外生活,
使小說小說添了不少精采的情節,
但是故事某些邏輯秩序讓我難以理解,
例如:兩位主角對「過去」的記憶,
時而清晰可辨,時而一乾二淨等。

不過,這並不直接影響小說的可讀性,
內容仍相當引人入勝。

最近讀的幾本小說中,
或書名或情節,
竟有些巧妙的雷同之處,
例如:不存在的女兒、姊姊的守護者、追風箏的孩子、失竊的孩子。
基本上,這四本小說各有勝處,
都可以列入催淚小說,
但催淚強度以【失竊的孩子】為最低。

或許因為我沒當過妖精吧!(笑)
情緒共鳴點雖有,但不至於落淚。
和其他三本比起來,
我心情能較放鬆地一路墜落引人入勝的情節,
沒想到,讀到最後一章、最後一頁。
我還是哭了,淡淡地哭了。


既然提到這四本小說,
也簡單記錄比較一下當時閱讀的心情吧!

【不存在的女兒】
幾乎從頭到尾都含著淚水在看,
彼此相愛的人因為秘密隔閡所產生的悲痛無奈,
一次又一次地令我中斷閱讀,合起書本深深嘆息。

【姊姊的守護者】
故事一開始就緊抓住讀者的好奇心,
中段節奏稍慢,讓我閱讀的動力稍減,
但在結局時令人痛心震撼,眼淚不是打轉後慢慢留下,
是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猛然宣洩出來。

【追風箏的孩子】
深刻堅定的友情,感人肺腑。
沉重悔恨的背叛,痛心疾首。
雖然情感刻畫不及【不存在的女兒】細膩,
但數度讓我紅了眼框,深陷其中。
「為你,千千萬萬遍。」讀完後腦中會縈之難去的一句話。
可惜,最後刻意塑造的震撼似嫌累贅。

綜合以上,
有個結論→ 我很愛哭!?
其實也不完全算是,
平常看電影也常有感人的情節,
但是我會忍住不哭,畢竟大庭廣眾之下,
多數人都會壓抑自己的情緒。
但讀書則不同,
它是完全屬於自己的空間,
想哭就好好地哭一場,
才繼續下面的情節,
或者翻到前面再哭一次。(笑)

再者,看書能感動的時間會比電影久,
同樣200-300元左右,電影感動兩小時,
書本卻可以更久,甚至好幾天。(因為看得慢嘛!)
不過跟時間沒有絕對的關係,
我高中讀李白的靜夜詩也會哭,
不過短短四句,二十個字而已。
重點是,你能不能讀到感情?
當然,這是形而上的,
並非一定得哭哭啼啼才是真感動。

另外,補充一點,
【失竊的孩子】和【追風箏的孩子】一樣,
都要進軍好萊屋拍成電影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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